聚焦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筑牢履职监督制度屏障
近日,《新乡市红旗区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标准(试行)》经十五届区委常委会第6次会议(十五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制度的出台,进一步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界定依据、划分标准与追责边界,补齐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短板,推动全区干部监督和审计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发展,既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保障。
此次试行标准立足辖区工作实际,紧扣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精准厘清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界定界限,细化容错纠错适用情形,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有效破解以往经济责任界定模糊、尺度不一、追责泛化等难题,让审计定性更精准、责任划分更明晰、结果运用更规范。
下一步,红旗区将严格落实标准要求,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以精准审计监督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草人:张强 审核人:周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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