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审计局关于《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新乡市审计局关于《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 勇代表:
您好!
您提出“关于对建设工程结算第三方审计进行监管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投资审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进行了沟通交流。现结合市审计局工作职能,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坚持依法审计,实现投资审计“三个转变”
近几年,国务院陆续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审计署也配套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切实纠正“以审代结”问题,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实现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审计署的文件精神,审计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同时兼顾不同行业、部门、类型,按照审计全覆盖、数量与质量的辩证统一要求,合理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并报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依法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履职尽责、提升管理水平。若发现被审计单位所聘用的社会中介机构存在失职渎职或违法违规问题,会依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送至相关部门处理。
二、加强源头管控,保障参与造价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
为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进度和质量,审计部门根据投资审计任务与人员力量,依法依规选聘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相关审计工作。目前,造价行业人员有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和两者均不具备的造价人员三大类,为确保选聘综合实力突出、适配性高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市审计局要求参加选聘的社会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取得注册资格5年以上、且近几年必须有类似工程业绩;对参与审计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类似项目经验、业绩等作为加分项,择优选聘。
市审计局以“机关科室人员主导、外聘造价师及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将外聘造价师、社会中介机构人员编入审计组共同开展审计工作。市审计局人员全程参与审计工作,为审计相关各方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全力保障审计结果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切实维护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严肃性。针对审计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争议事项,会及时梳理争议焦点,主动向省市两级的住建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工程造价主管部门等单位请教政策依据、征询专业意见、协调技术判定,通过权威指导破解分歧症结,确保每一项结论都有充分依据支撑,保障审计的客观公正性。例如,针对公路项目审计,在对路面厚度进行随机抽检时,绝非以单一检测点的结果作为定性依据,而是通过多个检测点的平均值,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综合判定,以此确保工程价款的真实、准确。
三、强化全周期资料管控,确保审计资料规范完整
审计项目实施前,市审计局以清单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所需资料,明确了审计所需资料的具体内容及提交时限,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市审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资料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对资料报审、资料流转、相关责任等作出规定。为避免提供虚假资料,干扰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资料应一次报送齐全。原则上审计期间不准补报,特别是基本建设项目资料中经济签证、隐蔽性记录等影响工程造价的资料。审计资料由审计组长或指定人员接收,接收前会对审计资料进行细致的复核验收,确定资料收集完备或补充完整、规范后,才会接收,避免后续出现沟通不顺畅、信息不对称等情况发生,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筑牢全流程监管防线,严防中介机构廉洁风险
为规范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市审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审计程序、审计时限与审计纪律、质量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把审计质量、审计纪律等与咨询费用挂钩,压实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管理,确保审计工作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开展,市审计局针对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聘用人员及社会中介机构,构建“审前、审中、审后”全流程监管体系。审前,组织聘用人员、社会中介机构召开投资审计廉政提醒会;审中,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公布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监督电话,使审计全过程处于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监督下,市审计局机关党总支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审计组要求社会中介机构每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实时监督并规范其审计行为;审后,市审计局机关党总支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核查参与审计人员是否全程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确保审计过程合规、结果可靠。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安排部署,依法依规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同时强化对县(市、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指导,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与素质,严控社会中介机构选聘,做好参审社会中介机构监管,做实审计结果和报告复核,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投资审计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5年7月25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2号